因工作需要,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临时文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临时文印员1名,岗位为局办公室文印。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
(三)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保密素质、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四)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
男女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打印和编辑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有文印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联系人:龙兴昌、向林英,联系电话:0743-8222275, 13974362131,1587430296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者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面试
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比例,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主要采取现场计算机操作和文印编辑方式进行,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交通、检查等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由后一名应聘者递补,只替补一次。
经资格复查后,对确定聘用人选实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聘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办理养老、医疗、公积金。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七、其他
本公告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